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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业协会

关于印发培训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培训工作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西安建筑业协会

                                2016年11月3日

附件:

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会培训办班立项、发文、招生、收费、开支及发证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以协会名义举办各类培训班,由人力资源与培训部负责,其它部门因本部门业务特殊需要经会领导同意亦可独立办班。

二、培训办班应由举办部门事先提出立项申请,经请示秘书长、会长同意后,起草培训文件,按公文审批程序签署后由办公室印发。

三、办班招生前,培训部门应填写《收费、支出计划表》,列明培训内容、形式、预计招生人数、办班地点、建议收费标准、开支项目预算及发证计划等,报秘书长、会长审批后,送办公室作为财务收费、支出的依据留存备案。

四、培训工作主要由办班部门承担,确因工作量大需要其它部门配合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秘书长同意后统一调配安排。

五、培训办班确需发证时,由办班部门提出发证计划并报秘书长同意后,由人力资源与培训部负责印制证书、登记编排证号及打印,办公室负责盖印,办班部门负责发证。

五、培训班各项开支应按照已审批的《收费、支出计划表》所列项目及标准执行,由培训部门会同办公室合作经办并共同签字,按财务审批程序签审报销。

六、培训结束后,办班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开支结算,并提交书面办班总结,对本次培训实际招生人数、培训效果、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及收费和开支情况(经财务室会签)等作出说明,报秘书长、会长审阅后送办公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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