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业协会
关于印发《西安市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专业分包合同》制式文本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建筑施工、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企业:
根据住建部《关于转发<建筑施工机械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办市[2006]8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管理,应各建筑施工企业、机械租赁企业要求,我协会建筑机械管理与租赁分会在中国建筑业协会机械分会指导下,经大量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施工企业、租赁企业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省质安总站《陕西省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附着式脚手架和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陕建监总发[2014]04号)文件规定,制定了《西安市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专业分包合同》制式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从发文之日起,在本市从事建筑工程机械租赁活动的企业,推行使用《西安市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专业分包合同》。
2、办理租赁合同领取、备案、合同纠纷调解有关事项,请到西安市建筑业协会建筑机械管理与租赁分会。(地址:安东街110号)
3、为做好制式合同的推行服务工作,分会成立调解办公室,并聘请部分专家为分会合同纠纷调解委员(名单见附件)。
4、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单位和使用单位在办理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时,应向备案和登记机关提交本合同。
5、请企业接此通知后,将此文件精神传达至各企业项目部。
附件:
1.合同纠纷调解办公室及调解委员名单doc
2.合同样本-特别提示.doc
3.合同样本.doc
西安建筑业协会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