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业协会
关于调整会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民政部等六部委《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67号)、《西安建筑业协会章程》和其它有关文件的规定,经2014年4月24日西安建筑业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从2014年度起对西安建筑业协会会员会费收取标准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会费标准如下:
1. 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已从2013年度起执行)。
2. 常务理事单位及非常务理事单位的特级企业、一级企业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3. 理事单位(不含特级、一级企业)及非理事单位的二级企业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4. 非理事或常务理事单位的三级企业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5. 非理事或常务理事单位的劳务企业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会费交纳时间为本年度6月30日之前。
附件:[2014]23号 调整会费标准的通知.pdf
西安建筑业协会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