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业协会
关于2016年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切实加强我市建设行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使更多具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人社职发〔2010〕3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西安地区建设行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时间
2016年3月1日-6月30日
申报条件
1. 助理工程师:具备本专业中专毕业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大专毕业2年以上或本科毕业1年以上)。
2. 工程师:具备本专业中专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如无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须统招生本科毕业5年以上或统招生大专毕业7年以上。
3. 高级工程师:具备本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中专学历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大专学历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本科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四、申报办法
1. 申报人持本人学历证书及计算机、英语、继续教育证书等相关证明到我会报名,领取申报表和相关资料;
2. 申报人按照《评审申报材料须知》的要求填写并于规定时间内向我会报送申报材料;
3. 申报人符合其它评审条件,如无英语证书或计算机证书等,可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英语、计算机培训考试;
4. 协会支持各企业集中报名,必要时可进行上门服务。
联系人:王惠英 杨 晶
电 话: 82223769
地 址:西安市安东街110号(城建干校院内)1号楼202室
西安建筑业协会
2016年1月13日